適用於:有屋頂可使用、用電量大、想節省電費開銷的公司

建設坪數:不限

以200坪屋頂為例,可安裝量為99.9Kw,

發電量計算:

每天平均發電量/每Kw 3.3度,每月發電量10,027.5度,每年發電量120,330度

99.9*3.3*365=120,330

 

屋頂建置成本:

屋頂建置成本,每Kw光電板45,000,總成本4,495,500

 

假設所發電量全數使用完畢,每年可省下電費:

假設所發電量全數使用完畢,每年可省下電費為

10,027.5*7.43*4+10,027.5*5.83*8=298,017.3+467,682.6=765,699.9

預計5.87年可回收

20年總收入:

扣除建置成本,總收益為15,313,998-4,495,500=10818498

〈範例一〉一般公司用電 – 繳交20年的電費,若每年需使用120,330度電,每年需繳電費765,699.9元,20年電費共需花費15,313,998元。

〈範例二〉利用自己的屋頂蓋太陽能電廠,若所發電量全數使用完畢,電廠花費金額為4,495,500,省下20年需繳納的電費為15,313,998,新增所得收入10818498

預計5.87年可回收,第7年之後,擁有一座太陽能電廠,且設備成本已回收,之後所發的電力,皆為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