昶新能源|協助您掌握補助、完成申請
本計畫由經濟部推動,鼓勵民眾於自有建築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,
透過補助機制降低建置成本,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。
一、計畫目的
- 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與能源轉型
- 提升住宅屋頂光電設置率
- 降低用電支出,促進自發自用
- 邁向淨零碳排與永續城市
二、申請資格與條件
| 申請人資格 | .自然人、法人或團體皆可申請 .須為太陽光電設備登記之申請人 .已取得設備登記文件或符合更換設備規定 (※ 台南市限定申請人須為自然人) |
| 建築物條件 | .設置於私有建築物屋頂 .屋頂面積 1,000 m² 以下 設備登記需為 114 年 1 月 1 日後取得 |
| 設備規範 | .設備須為新品 .符合台灣高效能太陽光電模組技術規範 .不得重複申請其他補助 |
三、補助標準說明
本計畫採「擇一補助」方式:
| (一)一般屋頂設置 | 補助金額:3,000 元 / kW 補助上限:30 萬元 |
| (二)自發自用餘電躉售(ATS 方案) | 補助金額:20,000 元 / kW 補助上限:200 萬元 |
適用條件:
- 採自發自用用電模式
- 加裝自動電源切換開關(ATS)
- 完成與台電之併網及購售電契約
四、各縣市補助差異(重點摘要)
各地方政府可能另有加碼措施,常見差異如下:
- 部分縣市提供額外每 kW 加碼補助
- 部分縣市補助金額設有成本比例上限
- 同一建築物曾申請補助者,可能需扣除已領金額
- 部分地區設有申請人身分限制
👉 建議申請前確認所在地最新公告內容
五、申請文件(基本項目)
申請時需備齊以下文件:
- 補助申請表
- 身分證明文件
- 設備登記文件
- 獎勵款領據
- 存摺影本
- 建物登記相關文件
※ 採 ATS 方案者,需另附併網與設備相關文件
六、申請流程
- 取得太陽光電設備登記文件
- 確認申請縣市與補助內容
- 準備並提交申請文件
- 主管機關進行審查(必要時補件)
- 審核通過後撥付補助款
七、補助後注意事項
- 須配合主管機關查核與訪查
- 設備需妥善維護並正常運作
- 補助期間內不得任意移轉設備
- 部分縣市需定期提供發電紀錄
八、重要提醒
- 補助採「先申請先審」
- 預算用罄即停止受理
- 各縣市申請期限不同
- 實際規定以各地方政府公告為準
九、常見問題
Q:何時可以申請?
取得設備登記文件後即可申請(部分縣市可同步辦理)
Q:是否一定要安裝 ATS?
非必要,但僅 ATS 方案可申請較高補助
Q:公司或管委會可以申請嗎?
多數縣市允許,需依各地規定確認
🔶 昶新能源服務
昶新能源提供完整太陽光電規劃與補助申請協助:
- 補助資格評估
- 系統規劃與建置
- 文件申請與流程協助
- 併網與後續服務